刚刚!个税降了!减半征收!税务局刚通知!【德聚仁合·郑州代理记账】

发布时间:2021-04-20浏览次数:

突发,个税降了!国家税务总局连发两条公告,个体户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更重磅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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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个税降了!

税务局刚通知!


主营业务收入就是做正事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就是搞副业的收入,营业外收入就是“天上掉馅饼”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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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1.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举例1


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


减免税额=

【(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举例2


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


减免税额=

【(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2.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税


自2021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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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都要缴纳哪些税?

2021年,这些优惠记得享受!


个体工商户主要缴纳三个税种,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


注意,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的,税局核定的定额中包含了这三个税种。


1.增值税及附加税


1、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文件规定:

地区

2021年1月-3月

2021年4月-12月

湖北省

免征增值税

3%→1%

除湖北省外

3%→1%


2、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额提高至15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同时,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作为增值税的附加税随着也会免。


注意:


1)个体工商户多数情况下,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这一优惠,但是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那这些免税政策,就和你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了。


2)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果超过以上标准,或者开具了专票,则不能享受以上免税优惠。


2.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又分为核定征收率征收和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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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采用查账征收的,适用5-35%的五级累进税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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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有优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自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3.其他税费和残保金


根据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到今年年底,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的税种可以减半征收。


另外针对残保金也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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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个独企业、合伙企业个税

六大热点问题


1.个体户可以不记账不报税吗?


政策明确:个体工商户都要建账报税!


1、《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征管法》第二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两条法规清楚明白的说明了:领取了营业执照在15天内,不管经不经营,开不开票,都要设置账簿,都必须要记账,都要报税!


否则,如果不记账也不报税,并且还超过6个月都未经营的,将被列入非正常用户!6个月后营业执照也会被吊销


3、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也有规定!


2018年6月15日公布的(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附件4《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建账提出了明确要求:

项目

复式账

简易账

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十一税控装置

注册资金

20万元以上

10万-20万

达不到复式账、简易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月销售额

从事销售:40000元以上

从事销售:15000-40000元

从事货物生产:60000元以上

从事货物生产:30000-60000元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80000元以上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40000-80000元


2.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不需要报税吗?


税局出了新规定,所有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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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也要自行申报了。


1、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季度超过30万元),必须自行申报。


2、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可暂不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但并不免除其申报纳税义务。


3、若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自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无论销售额是否超过以上标准,都应该自行申报纳税。


查账征收、定率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仍按现行征收方式自行申报。


3.经营所得检查中的涉税风险有哪些?


1、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相混淆

2、将劳务报酬所得划分为个人经营所得

3、提供著作权错按稿酬所得计税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错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5、个人承包承租对经营成果不具有所有权,依然按照经营所得纳税


4.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经营所得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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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哪些支出不得在经营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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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用于个人和家庭支出:


1、个体工商户


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


对于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6.个体户经营所得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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