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公司注销了,还会被处罚吗?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1 注销后就安全了? 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误区:认为公司/个体户只要注销了,税务局就不会找到你,真的是这样吗? (1)南宁一个体户,依法注销2年后,仍被罚款11万! (2)青岛一企业,依法注销2年后,原股东被追缴税款+罚款28.7万元! (3)常州一个体户,依法注销6年后,实控人被追缴122万! 所以,你还觉得注销了就安全了吗? 那注销多久就不会被查?追查期限到底多久?看图: 序号 情形 追查 期限 追查 范围 1 在一定期限内发现的不缴、少缴的税款 在一定期限内发现的不缴、少缴的税款 三年 税款 (1)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 税款累计不足10万元 三年 税款、滞纳金 (2)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未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税款累计10万元以上 五年 偷税、抗税、骗税 无限期 2 已被发现的不缴、少缴或欠缴税款 纳税人已申报或税务机关已查处的欠缴税款 无限期 根据纳税人申报或税务机关查处的具体情况处理 3 行政处罚 违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五年 行政处罚 其他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两年 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存在偷税、抗税、骗税情形的,将会无限期追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简单来说,就是个体工商户的实控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 所以,即使注销了,只要有违法行为还是会被追责的!千万别大意! 2 公司不经营了,可以不注销吗? 有很多老板不愿意注销公司,一是怕麻烦,二是怕花钱。 注意了,公司不经营了一定要注销,否则后患无穷! 1、工商局黑名单,三年不能当老板 被列入工商局黑名单的原因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比如你严重违法经营或是六个月以上不经营。 第二种是因为连续三年没有年报等行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法人不能买社保 想要继续缴社保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把自己从黑名单上弄下来,也就是必须把之前公司所欠的税款,罚金,滞纳金都补齐,然后正常注销。 3、个人征信黑记录 4、被限制出行 5、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移民 6、影响子女教育 3 注销时一定查三年账吗? 政策上并没有注销必须查账的规定,要看企业的具体情况。 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呢? 因为税款有追征期。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第八十六条规定: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在注销时选择了简易注销,被查账的情况更有所减少。 值得注意的是: 企业选择简易注销时,股东需签署《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并承诺“企业不存在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所以,如果一旦注销后被查,一般来说,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因此,不会受到3年的追征期限限制,而是无限期追征。 当然,对于偷税罪一定是存在主观故意的,如果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理解有误而出现该类情形,若能够完整举证,则税务机关是否能够穿透追缴,值得商榷! 4 公司注销前 6大税务问题,一定要处理好 一、印花税 印花税是平时容易忽视的小税种,但注销的时候一定要会被翻个底朝天。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合同以及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都是检查的重点。 印花税采用的是正向列举的方法,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合同,都应该缴纳印花税,相反没有列举的,则不用缴纳。建议企业先自查一遍,该补税的及时补税。 二、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3]158号规定,老板自公司借款,一个纳税年度没有归还,也没有用于生产经营的,应该视同分配股息红利,按照20%扣缴个税。 因此,企业注销前一定要好好自查一下“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账面存货低价销售 很多企业注销时账面都有存货,可以低价销售出去吗?答案是可以。 通常企业处理临期商品或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的,一般可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不会被税务局视为价格偏低而进行核定。 四、账面库存分配给投资者 一家商贸公司,账面有一批20万元的商品,市场价格是25万元,注销时,计划将商品分配给股东。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商品分配给投资者应该视同销售,应缴纳的销项税是3.25(25*13%)万元。 五、库存损毁了怎么处理? 一家商贸公司,在注销时发现,一批113万元的存货由于管理不善毁损没有价值了,这批货物前期已经抵扣了进项税。 由于是管理不善导致的毁损,注销时应该转出进项税13(113/1.13*13%)万元。 六、留抵税额能退吗? 根据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企业注销后,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务机关都是不再退还的。 企业可以将相当于该部分进项税额的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产生销项税,同时能给关联公司开具进项发票,将留抵的税额转嫁给关联公司。 但是,一定要注意,和关联公司的交易是要有商业理由,真实存在的。虚开发票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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