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爆!上市公司特大虚开发票案!194000000!如何自查和规避?即日起,按这个来...【德聚仁合·郑州代理记账】

发布时间:2022-06-01浏览次数:

最近有小伙伴咨询,老板让他给朋友开具发票,他明知道没有发生经营业务,不能开具发票,但又不敢给老板说,很是困惑。


小编看到这个问题时,非常为这个小伙伴捉急,这有啥好犹豫的呀!一定不能虚开发票,一定要给老板说清楚!


其实虚开发票屡禁不止,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看到企业因为虚开发票被查被罚款的消息。


现在虚开发票查的特别严,下面就是实实在在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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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发票牵出亿元大案!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珠宝”)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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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珠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江西省某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具合计 194,040,717. 62 元发票,税额 25,225,292.38 元,非法获利 262,803 元,被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没收其上述违法所得 262,803 元,并处人民币 500,000 元罚款。


可见,虚开行为切不可取啊!有的小伙伴可能会说,我们也有虚开发票,也没见税局来公司查账呀?


小编只能说一时不查,不代表一直不查,哪些情形属于虚开发票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以下3种情形均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1、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处罚规定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企业经营中财务人员的底线:就是切记不要虚开虚抵发票,我们始终牢记三句话“开好票”、“做好账”、“报好税”。


记住:只要涉嫌发票虚开,量刑点为1万元,很多情况下,老板进去了,会计也跟着进去;老板出来了,会计可能还在监狱里面,切记不要拿自己的生命来赌博!


可能有小伙伴会问,老板要求开具发票的,我们财务也是没有办法呀,头条君知道小伙伴们的苦,但是还是要提醒大家,一定要把虚开的风险给老板说清楚!


2

老板,虚开发票风险大!


(1)老板问:如果想短期内成立多个公司

相互开具发票可行否?


财务答:老板,注册公司容易注销难,实名登记走逃难!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管走到哪里,黑历史都会如影随形。


注销公司要经过严格的税务检查,想要不被发现就轻松注销,可能性极低。如果您不注销走逃,列入非正常户,对不起,企业和法人代表、股东都要列入黑名单,事关诚信无小事。


一旦您被列入黑名单,那么3年之内您再也无法以自己名义注册公司,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个人征信将受到严重影响。贷款、出国都困难重重。这些都是小事,关键是您可能已经被抓进去了。就算侥幸逃脱,实名登记走逃你在社会上也是寸步难行。


所以成立多个公司相互开具发票不可取!


(2)老板问:如果想通过购买发票

进行抵扣可行否?


财务答:风险极大!


因为现在税局系统金税三期系统特别强大,金三会比对您的进项销项,进项发票的品名与销项发票品名不匹配会被监控出来。


对商贸、工业企业,如果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品名、数量、金额与取得进项税额的发票品名、数量、金额没有对应的逻辑关系等异常情形,对服务企业,如果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品名、数量、金额与经营业务没有对应的逻辑关系等异常情形;如果发现存在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大量作废等异常行为,又无正当理由。都会被重点监控。


(3)老板问:帮朋友开具发票后,我公户收到资金,通过我的个人私户转款给我朋友,可否呀?


财务答:不建议这样做。


单位的开户银行都应该到税务机关进行报备,如果没有,信用登记都会受到影响。资金回流又无正当理由的,也会被监控和检查出来。不走公账走私账的行为都是有猫腻的!  


(4)老板问:如果我是真实经营,取得了虚开专用发票,不是我们的问题,我们企业应该可以正常抵扣吧?


财务答:善意取得虚开专票,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票,不得进项抵扣。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


所以还是不要虚开发票,真实地取得进项,并同样真实地开具销项,才能保证企业长久安全的经营下去,最终成为真正的百年老店。


那么如何才能判断是虚开发票呢?发票风险点是什么呢?


3

发票风险点,抓紧自查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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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有以上行为,虚开发票就不远了!


4

如何规避虚开发票,抓住这几点!


第一:检查发票票面信息


一是在发票查验平台网站上输入票面信息,包括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和其他信息查验发票真伪和发票开具内容是否被窜改,查询发票真伪!


二是及时认证,看是否出现密文有误、认证不符和无法认证的情况。对于取得升级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因为实现了电子底账信息的后台比对,可以省去这一环节。


三是将票面信息记载的货物或服务品名、数量、单价与合同内容核对,查验是否一致。对于票面信息查验不一致的,受票企业可以退回发票并要求货物或劳务的实际提供方重开。


第二:企业身份资质


要取得开票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开票方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经营范围,比对二者是否一致。


对于经营范围与向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明显不符的,例如农产品流通企业销售钢材,或黄金珠宝贸易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受票企业要加以特别关注。


如果开票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属于经过许可方能开展的业务,受票企业还应当要求开票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以资佐证。


查验身份资质的另一个方面是取得开票方业务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介绍信等内容,并通过邮件或电话与开票方管理人员或其销售部门负责人核实其人身份,以防有人冒用开票方身份。


第三:核实货款流向


所有虚开发票都具有缺少货物流、资金流或货物、资金流向与发票流向不一致的特征。


货物流向方面,受票企业应当索取运输单据复印件等凭证,以查验并留存证据证明发票所记载的货物和服务确实由开票方提供;资金流向方面,受票企业应尽可能采用银行电汇、转账汇票等能够留下付款轨迹的结算方式,避免使用现金或空白抬头支票。


同时,电汇或汇票填开的开票方收款账户应当尽量与发票写明的账户保持一致,如果开票方收款账户与发票记载的账户不一致,受票企业可以要求开票方提供收款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证实收款账户确实属于开票方。


通过履行以上三个查验步骤,受票企业基本可以排除取得虚开发票的可能。


需要注意:企业在每一个查验步骤都要通过电脑截屏、复印、电话录音等方式留存证据,以便将来发生争议时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对取得发票的注意义务。


本文由柠檬云财税原创整理,素材来源:税海沙舟,万鼎豪鑫、柠檬云财税,国家税务总局等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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