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纸质发票!“以票控税”正式走向“以数治税”!税务局刚刚通知!启动建设全国统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金税四期下,发票严查开始!
1 重磅!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来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标公告: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工程监理服务。 该项目中标金额:960万; 该项目功能: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第三方工程监理服务。即对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工程的过程监督与管理。 税务总局希望建设全国统一开发、总省两级部署和协同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撑发票电子化改革落地,全面推行电子发票。 据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建设预计耗时2年,工程总投资概算超13亿元。 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有多强大?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建设涉及新建应用系统和配套系统改造,按照标准规范,遵循一体化的建设要求,实现发票从申请、开具、交付、确认、查验、抵扣、风险控制、决策指挥、服务保障等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另外,发票电子化改革不仅仅涉及到发票自身的管理和服务方式调整,还将牵引推动纳税服务、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监督内控等其他业务的变革及相关系统得升级改造。 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要来了,电子发票将全国推行,纸质发票真的要成为历史了。 2 重磅!全电发票来了! 税务局刚刚通知! 近日,多地税务局发布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是以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和新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依托,以标签化、要素化、去版式、授信制、赋码制为特征,以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为运行模式的新型电子发票。 划重点!!! 1、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2、发票版式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 3、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零前置,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即可开票,一个企业确定开票总额度即可开票,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有网络就可以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 4、电子发票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避免重复入账。 5、实现发票自动交付,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6、红字发票处理流程简化,发票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发票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 7、2021年12月1日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在试点地区正式执行。 附件1 全电发票样式 3 电子发票范围再扩大! 取消发票专用章! 电子专票全国推广!国家税务总局宣布,陆续在全国36个地区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在此提醒纳税人收到电子发票需要注意: 1、取消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新版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即电子发票可以没有发票专用章。 2、电子发票查验真伪 很多企业采购时都喜欢要纸质发票,认为电子发票很容易造假,但,全国发票电子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接收电子发票只是早晚的事~ 3、电子发票必须保存源文件 根据财会〔2020〕6号规定,以电子发票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打印件的电子文件,即必须保存OFD源文件,不得以截图等其他形式保存。 4 金税四期正式启动! 发票业务,严查开始! 9月15日,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视频会议中,国家税务局长王军在会议上发言:我国正向“以数治税”时期迈进,税务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金税工程四期建设已正式启动实施! 金税四期正式启动,企业在税务局面前接近裸奔,以后想在税务上动“歪脑筋”更加行不通了,特别是发票有问题的企业。 注意了,以下9种情形,要小心了。 一、发票重复入账抵税 有些企业认为,现在都是电子发票,我重复打印入账抵税,也没关系,反正税务局查的话也查不出来,你这样想,我只能呵呵。 现金税四期+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到来,发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已经解决,你的数据是多少,税务局可能比你还清楚。 二、企业发票大量为个人抬头 如果不是直接对接消费者的企业,却长期开具大量的个人抬头的发票;存在着大量个人抬头发票报销入账;不用多说这些统统都是稽查的重点! 三、发票增量、增额异常 实际经营与开票量严重不符;与同行业相比变动异常等等。 四、频繁作废发票;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 发票频繁作废;存在大量跨月红冲发票;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等等。 五、费用发票异常 加油费、差旅费、会务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发票异常,与经营情况严重不符。 六、开具的发票内容与实际不符 企业卖的是钢材,开具却是家具;卖货是10个,开票确是20个;应该开给A公司抬头确是B公司等等,以后这种行为不要再有了。 七、买发票 有些企业一缺成本费用,就想到了买发票,殊不知,你省的那点税,还不够罚款的。 且买发票属于虚开发票,搞不好还会背上刑事责任。 即使你走了账,签订了合同,货物流却没办法一致,一查一个准。 八、对开发票、环开发票 对开、环开发票,说白了,就是基于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我给你开,你给我开或者再加个第三方。虽然它们都是闭环抵扣,最终未少缴税,但递延了纳税,行政法上还是会按虚开发票处理。 九、到处找发票抵税 有些企业为了少缴税,还真是把“避税”用到极致。 比如:员工工资7000元,其中2000元必须拿票来领工资,长期以往,你公司的费用不会异常吗? 德聚仁合税务服务热线:400-030-9299 企业财务安全顾问平台 我们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