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你稍不注意,可能就真的无法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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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这样做,即使是独生子女
也无法完全继承父母房产
一起看看最近刷爆朋友圈的这个特殊案例。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房子原来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的时候,小丽没有成家,没去办理手续。父母都去世之后,小丽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房管局拒绝办理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来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但是,房管局却说:无法给小丽办理过户,小丽需要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他们才能办理过户。
小丽不想去法院,决定去进行公证。
公证处遇到难题
可是,公证处的人说,只有小丽把爸妈的亲戚全部带到公证处才能给办公证。小丽听了想哭!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还出国了,这去哪里找?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
没有狗血剧情,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你是独生女?
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你父母是哪一年结婚的?
好像是1983年
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2003年
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2004年11月
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是十年前过世的,2007年底吧
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你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去世的。
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
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都过世了。
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
好复杂!!没错!!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
为什么会这样?
律师分析:
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1/6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
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
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祝愿天下所有父母都有一个健康好身体!
不过,必须说明的是:
1、文章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存在新政策。
2、文章说的是独生子女不是唯一继承人,这跟“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也完全是两码事。所以大家不要被误导了。
大家是什么看法呢?
2
房产过户给近亲属
不征收个税
根据公告可知:对于房产的无偿赠送,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为“偶然所得”,缴纳20%税率。但是有以下情况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事双方不得征收个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也就是说,依法继承房产,或者父母将房产送给子女,子女和父母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事实上相关通知财政部在2009年就出过,只是今年的公告进一步确定了“房产过户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目,由原“按其他所得征税”改为“按偶然所得征税”,且补充了非近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受赠方需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税,按照20%的税率缴纳。
综上看来,这则公告对近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继承,其实影响不大。网传的消息并不属实。
看起来很简单,但是现实情况复杂得多,即使是子女在继承和接受赠与房屋时,也会有很多情况的!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怎么才能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3
父母把房子给你
赠与、继承和买卖哪个最划算?
一般来说,子女从父母那里把房子过户到自己手里,常见的手段就是赠与、继承和买卖了。这三种方式都会牵涉到相关税务,上面也说到,继承和赠与都是免个税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免除其它税务,其他税费并不能免,还是要缴纳契税等那么算下来的话,哪种最省钱呢?
房屋过户主要分为三种方式——赠与、买卖、继承。那么,父母要把房子给子女,选择哪种方式最划算?
我们来算一笔账,假设小明无房,父母有一套“满五唯一”普通住宅,90平米以内,价值100万元,赠与、买卖、继承分别花多少钱呢?
(来源于喜马拉雅:蔚青说税)
1.赠与
需要缴纳3%契税就是3万元,另外双方共0.1%的印花税1000元,一共是3.1万元。
2.买卖
根据房屋情况,契税适用税率1%,契税缴纳1万元,增值税以及附加税、个税免征,一共是1万元。
3.继承
只需要缴纳0.05%的印花税,也就是500元。
可见,在这3种方式中,继承是花费最少的,买卖其次,赠与花费最高。
4
父母无偿赠与子女住房,
子女受赠后又将住房转让,怎么交税?
传承房产的时候不能唯金额论,还需要考虑取得房产以后准备怎么处置。如果是打算再卖房的话,就要考虑后续个税缴纳的差异了。
举个例子,假如小明的父母买房花了60万,小明取得的时候价值100万,而这套房子后续涨到300万。
如果是买卖的方式给小明的话,因为之前是100万买来,而之后涨到300万的时候,只需要按当中价差的200万来交税。
如果采用是赠与和继承的方式,因为小明是沿用了他父母取得房产这60万的成本,所以等到房产涨到300万的时候,他就需要基于当中240万的价差去交税。
总结一下:
房产给子女,继承不可控,赠与费用较高,买卖的方式比较省钱。
现在,大家应该明白自己从父母那里过户过来的房子该怎么交税了吧?还有自己如果将房子卖了又该怎么交税!
附:最全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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