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
老板个人无偿借款给公司,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有无明确的文件政策规定? 答复 老板个人无偿借款给公司,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参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醒 从上述政策的第一条可以看出,只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借款服务,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老板个人无偿借款给公司,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德聚仁合税务服务热线:400-030-9299
企业财务安全顾问平台
我们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