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老板个人无偿借款给公司,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德聚仁合·税务咨询】

发布时间:2021-06-15浏览次数:

疑问


老板个人无偿借款给公司,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有无明确的文件政策规定?


答复


老板个人无偿借款给公司,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参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醒


从上述政策的第一条可以看出,只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借款服务,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老板个人无偿借款给公司,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德聚仁合税务服务热线:400-030-9299

河南德聚仁合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安全顾问平台

我们的业务

郑州注册公司   郑州代理记账

郑州税务咨询   免费商标查询

COPYRIGHT 2018 ©  河南德聚仁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ICP证:豫ICP备18043109号-1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