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都在吃榨菜炫富,而五粮液却在忙这件事.......

发布时间:2019-08-21浏览次数:

最近香港的港独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台湾好像也不甘示弱!特别是台湾名嘴,一波接着一波的闹笑话!继上次茶叶蛋之后,又闹出了涪陵榨菜的事件!小编不禁感叹好穷啊,吃泡面都配不起榨菜了!


11.jpg

嘿,这还没完,可能没见过大陆的微博热搜是什么样子!这次又把五粮液拉进来了!


台湾某节目中,主持人疑惑为何五粮液价格频频上涨,台湾知名分析师邱敏宽认为是,大陆人经济不好借酒浇愁导致五粮液大涨。该言论一出,立即引起网友热议,冲上微博热搜榜!


听到这,小编也是无语了!吃不起几块钱榨菜却喝得起上千的五粮液,这是在怀疑我们的智商还是什么???


不过五粮液心理对这些免费广告应该是偷着乐的,听说有些地方已经涨到1388元一瓶了!但是顺风顺水的五粮液,刚刚解决了自家的商标问题,却又惹上了另一件纠纷!



“上选人参玉”被驳回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了一起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纠纷案一审结果。引发这起诉讼的是五粮液集团于2017年8月申请的“上选人参玉”图及文字商标(下称“诉争商标”),2019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五粮液集团提交的该商标申请予以驳回复审决定(下称“被诉决定”),五粮液集团据此要求向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


根据一审判决结果,法院驳回了五粮液集团的诉讼请求,并提到从字面解读“上选人参玉”商标,有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含有“人参”成分的含义,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功能用途产生误认,具有欺骗性。

13.jpg

记者从中国商标网查询获悉,该商标的申请类别为第33类,指定使用范围包括白酒、酒精饮料、烈酒等,目前该商标状态显示为“驳回复审中”。南都记者另以“上选”为关键词搜索发现,五粮液集团的商标申请记录中有44条包含“上选”二字,如“上选松茸”、“上选竹荪”等。

五粮液集团在起诉时称,诉争商标属于其“上选”系列品牌,该商标实际是其 “上选”系列商标之一,“上选人参玉”酒产品中也实际包含人参成分。从市场情况来看,大量同行业经营者均使用“人参”二字,并生产和销售人参酒。“人参酒”作为一种酒商品,并不会使相关公众对指定商品的原料等特点产生误认。另外,五粮液集团称其以及子公司在先已经注册有“上选”商标,且申请注册了“上选百草”、“上选茗香”等系列商标,诉争商标是对其在先的“上选”商标的延续性注册。

14.jpg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辩称,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诉争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该案中,诉争商标为图文组合商标,显著识别部分包含“上选人参玉”字样,从字面解读有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含有“人参”成分的含义,容易误导相关公众认为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均具有“人参”成分,导致对商品的功能用途产生误认,具有欺骗性。


判决书中还提到,商标审查具有个案性,商标能否获准注册与商品或服务的内容、商标的使用状况等一系列因素相关。即使获得初步审定,后面还有商标异议制度,获准注册的商标仍然面临着商标无效等制度的考验。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五粮液集团的诉讼请求。


因此,企业在选择商标名称的时候,除了考虑到名字好听、好记、便于宣传等影响传播力的因素之外,更要考虑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独创性、近似性、欺骗性等专业问题,这样才能顺利通过商标局审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COPYRIGHT 2018 ©  河南德聚仁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ICP证:豫ICP备2024078096号-1


营业执照